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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河南买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原则是什么?2021

    采集侠 最新郑州增值税常识 2021年08月14日

     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应遵循以下规则:

      (一)正确选择机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。

      (二)增值税专用发票“规格型号”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/车架号,“单位”栏应选择“辆”,“单价”栏应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。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应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《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清单》,其中的规格型号、单位、单价等栏次也应按照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填开。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若不能按上述规定填写“规格型号”栏的,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(包括《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清单》)上,将相同车辆配置序列号、相同单价的机动车,按照同一行次汇总填列的规则开具发票。

      (三)销售方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销售折让等情形,应当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》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的,在“规格型号”栏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/车架号;发生销售折让的,“规格型号”栏不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/车架号。

    温馨提示:

      2021年5月1日起《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》开始试行,7月1日起正式施行!机动车发票开票规则如何?购车开发票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?微信搜索郑州本地宝公众号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动车发票,即可获取河南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最新消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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